小豬出任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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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
2020-11-26 13:22
徵文板

#犯罪者 民粹vs法治

從網路普及之後,各式各樣的新聞下面都會出現很多評論,所有成為新聞的人物都會收到網民的公審,然而最可怕的是大多數的網民都只是看到一篇新聞就回覆一篇新聞,對相關議題與法律沒有任何研究,只以自己的想法下結論、帶風向。 大概上個月,有一篇新聞報導一個女子走到海中想要自盡,被消防員溫柔勸回的新聞。原以為是溫暖的新聞,下方評論區卻盡是「想死就讓她去死」、「浪費社會資源」、「想開一點就好,不要浪費人力」等等充斥無知且煽動仇恨的言論。再來談及更加敏感的,對於精神病患犯罪後做出無罪的判決,所有網民都好像突然非常瞭解法律一樣,「恐龍法官」、「如果法官的家人也被殺就不會這樣判決」、「以後大家都可以殺人,說有精神病就好」或者對執政黨的抨擊無止盡的爆出,但沒有人關心精神病患照護的問題,沒有人關心無罪判決後的強制就醫,也沒有人關心社工師過勞且薪水微薄,更沒有人關心他們的言論造成的討論度才是新聞報導故意使用「無罪」兩字造成反差感的主因。 所以我認為不應該公布性犯罪者的個人資料,因為臺灣人的法治觀念不足,這顯然是違反人權的行為,公開資料對罪犯及其家屬、鄰居或任何相關人士造成的傷害是難以計量的,更別提我們對於一時「爽感」的追求,要求公布資料的目的除了確保安全,更多人一定會動用私刑,也就造成司法體制的崩壞。 我並不是說,性犯罪者或是殺人犯應該被原諒,或是此事不嚴重,我的本意是公開資料是民粹的想法,是落後而且偏激的。我們有更多合法的管道可以處理這些問題,也可以修法讓一切懲處是合理可控的,思考而非直覺處理,這是我們應盡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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