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豬出任務

免費送你 Line 貼圖!
下載
匿名
2018-08-31 10:13
徵文板

#同婚 與生俱來的權利 宗教團體詭異的反對

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有分兩種,ㄧ為國家給予國民的,一為再次重申人民與生俱來該權利。結婚與否或是與誰結婚即是先於憲法而產生的權利,我們只是用憲法加以重申與保障,以防國家不法侵害之。亦即,即是憲法未明文規定婚姻自由,其乃天賦人權不待憲法規定人民即擁有的權利。 我想要表達的是,同婚與否是人民與生俱來的選擇自由,即使你不同意,你也不能說他沒有這個權利。第二我想反對宗教團體以自己教義來反對的舉動。首先該宗教團體自己本身都有意見的分歧,則其何能以其教義為反對理由?再者,教義若有不合時宜的想法,本該與時俱進而剔除不當部分,以錯誤的想法反對別人的權利讓人以為其是否不曾踏入社會,封閉於該宗教創造的天地做一井底之蛙。若他們樂意為之,請待在自己的舒適圈不要出來嚇壞世人。他們的愛大眾的標語,我一直認為是只愛受其洗腦而追隨不知思考的無知者吧! 同婚是人們與生俱來的權利,願反對者閉上嘴巴,離開民主社會的國度。
30 人已讀/ 3 人喜歡/ 1 則回應
全部回文
匿名
1 樓
0
你的「民主」是什麼? 民主是人人有發表意見的自由, 但從你的發表看來,也只不過是用民主包裝的專制吧!
2018-09-02 22:40
回覆
我的回應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