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豬出任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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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6-15 23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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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通姦 通姦除罪的意義是什麼?

對於通姦除罪化這件事當然是爭議滿滿,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立場,在這裡我覺得比起爭辯對錯,我更希望可以給大家正確的知識,以便大家的討論可以建立在客觀、知識與理性之上。 第一,通姦罪是什麼?🤔🤔 通姦罪是刑法第239條,內容如下: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姦者亦同。 告訴乃論之罪,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,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。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,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,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。 ➡️也就是說,被綠的人告了被告才有罪,如果被綠的人對他的老公/老婆撤告,那他的小三/小王也會維持原本的告訴。 法律的爭議點在哪裡?🤭🤭 觸犯通姦罪的大多是男性,由於但書規定,有在元配對丈夫撤告之後只懲罰小三的情況,女性受罰的比例遠大於男性。有違憲法平等原則。 第二,通姦除罪了,差在哪?🤔🤔 通姦除罪化表示刑事上無罪,不包含民事或其他方面。 ➡️也就是說沒有前科,民事上還是要賠對方錢。 法律的爭議點在哪裡?🤭🤭 起先,通姦除罪化只在刑法的部分除罪,民法的賠償仍然存在,所以並不是通姦不用負責,也仍然有社會壓力。再者,法律不應干涉人民性自主權,對於人民通姦使用刑法懲罰有違比例原則。 所以說,通姦罪違憲最主要的原因是違反憲法的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。 其他未盡補充的,歡迎在底下留言,也歡迎理性的、互相尊重的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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