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豬出任務
免費送你 Line 貼圖!#通姦 性別刻板下的解脫者
前陣子大法官宣布通姦罪違憲,廢除此條法令,真正受益的到底是誰?
首先,先釐清通姦罪受制的到底有哪些人?
姦夫淫婦?小三小王?
台灣社會說來奇怪,若今天A(丈夫)B(妻子)結婚後,A婚後出軌,和一個小三發生婚外情,若是被B發現,妻子會因「維護家庭和諧」而不選擇提告,但妻子並不會放過小三,因此,在這起事件中,被告人只有小三一人。
弔詭的是,若今天角色互換了,換成B發生婚外情,丈夫並不會放過妻子,會選擇提告妻子和小王兩人。
明明是同性質的事情,為什麼會發生兩種不同的提高結果呢?
最主要原因為:大男人主義與性別刻版印象。
男生出門在外,工作壓力影響,會希望妻子能在家相夫教子,打理好家中的一切,一旦妻子的行為脫離了丈夫的預想,丈夫就會爆發,在職場上已經有諸多的不順遂,家中的妻子也不省心,因此,丈夫選擇不原諒妻子的比例佔大多數。
所以,大法官會宣布通姦罪違憲並廢除,我認為最大的原因是因為妻子和丈夫間的選擇出現太大的差異,基本上利用此條例被判刑的女性遠高於男性。
我認為,通姦除罪化對台灣整體而言,也做到某部分的性別平等,讓被害者不再只限於女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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