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豬出任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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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
2019-01-07 19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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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婚後 和諧的生活需建立在房子事共同擁有

一般來說,夫妻共同擁有房屋產權,大多數人都會認同,畢竟這房都是靠夫妻雙方打拼所得購買,一起持有也較能說服多數人,夫妻為了有一處棲身之所,才會去購買這房產,思考的點不同,這樣也不會發生誰占誰便宜,這樣以後無論發生任何突變的事件,在處理房產上都不會有太大的爭議。 若老婆堅持要登記在她名下,說不登記他名字就是不愛她,那我會妥協的,畢竟就是相愛才會在一起,而且要跟你長相廝守的是她,不需要為了房子的事每天吵的不可開交,如果因這問題而產生爭吵,那還不如不買房子,因為房子成了你日子中的爭吵因素,再堅持下去唯有離婚一圖。 房子如果是公婆的,那就沒有所謂在誰名下的問題,但大多數的年輕夫妻都不願與公婆同住,都是因個人習慣和不自由產生的問題,才會想要自己購得一獨立居住地,所以無論房子要登記在誰的名下,只要是雙方能夠事先做好溝通的動作,都能夠願意退一步思考,才能製造雙贏,那才是最完美的結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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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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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2019-01-09 23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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