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豬出任務
免費送你 Line 貼圖!#圖 #同婚 沒有反對的理由
先立旗
我是女同
我沒有女朋友(嗚嗚
也沒被男生傷害過(打架不算的話
相反的追我的女生
把我到手後反而都劈腿男人了呵呵
(然後男友狂換只能說小王自有小王治(?
我會分法、理、情三點論述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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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最多人說的:《性病問題》
不斷的在討論肛門與陰道
呃肛門很髒那異性戀的肛交呢?
還是乾脆叫男生滅絕?
反正女同志得病率最低啊⋯⋯
(開玩笑不要真的這麼想
得性病的機率不是看性向的
是看性交方式、體液與血液的交換
愛滋寶寶第一沒性行為、第二爹娘是異性戀(或雙性
除非他自己舉手說是同性戀
不然沒有同性戀才會得愛滋的爛假說啊!!
如果哪天病毒被發現真有性向揣測功能的話
那趕快去報諾貝爾獎
醫學界大突破
其二:《同志教育》
我讀教育系的要背課綱
不好意思
真的沒有這種東西
那是《性教育》
裡面跟你提到
「每個人都不一樣」
「不要去歧視哦!」
「如果你跟爸爸媽媽不一樣,不要難過不是你的錯」
「一定要從小就知道發生性關係有什麼後果,要自己負責」
「知道性交是什麼後如果被強迫,不要討厭自己,你不髒,是對方的錯,別害怕報警」
「長大的過程中有慾望是正常的,不要覺得自己噁心,DIY是好的,比起不安全性行為或性犯罪,自慰能替你舒緩」
然後這個最重要
「不管是對同性和異性都有可能會有性欲,同性偷摸你、偷看你、強迫你,都跟異性一樣嚴重」
強暴小男童的事情不少好嘛!
保護小男生跟保護小女生一樣重要!
讀教育最氣的就是人家說性教育要等長大教
性侵犯就是趁孩子小啥都不懂下的手
不然新聞上哪來那麼多小朋友
上國中後才驚覺小時候被強暴
個人立場是上幼稚園就該教性器官、性徵、身體權、性向、性別特質
上小一就要談基本的性行為方式
含陰道交、肛交、指交、口交
並表明在成年之前如果有人要你做這些事是會受傷的
不管那個人是誰都要拒絕
(不排除狼父、狼母、狼師)
絕對要跟家長、老師或警察說
BTW你覺得認識同志會變同志的話
想像一下喔!
「小朋友,來看這個是東南亞文化喔!住在那裡的人生活方式跟我們不太一樣,像是⋯⋯」
Boom你兒子變越南人?
「今天的自然課要教大家出芽生殖⋯⋯」
Bang你女兒肩膀長出小小孩?
真這麼有效你還不趕快
天天讀比爾蓋滋、賈伯斯的日記
認識他們當高智商有錢人啊GoGo!
哪天孩子真的告訴你
因為讀了課本覺得自己就是同性戀
那只是孩子「發現」了
不是「變成」了
其三:《一對一關係》
婚姻制度就在搞這個了啊!!!
同志有人交往關係複雜
異性戀也有
不然擴大範圍說只要是人類都會濫交
這不是很幹話嗎( ・᷄ὢ・᷅ )?
一大堆人跑出來說關我屁事
還要被嗆都一樣不要切割喔(´・Д・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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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三點是法理情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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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四:《傳統》
老人家觀念其實很多還在一夫一妻多妾
如果要避免少子化那要改推多妻多夫
(小百科:繁衍後代是多數生命體的天性,純粹心靈戀愛叫真愛,就算不做愛為了族群延續還是會有交配的動機喔!女性生育因從己身產出,故能明確得知已有血脈繁衍,男性就比較難以保證受精卵是不是自家的,所以人類是為了使父親確保孩子為自己血脈,以免去不必要的爭鬥、殺害非親生子女,才逐漸走向一夫一妻的。)
不好對吧?
我們要看現行法規對吧?
「民法說一男一女」
對的
可是
「憲法具法律優位性,先憲法、再法律、後命令」
「憲法要求實質平等,非形式平等」
「憲法之差別待遇僅限具必要性、正當性、合法性」
And我剛好要考公務員有讀憲法與釋憲文
第七條已經講爛了
多數小學生都知道:不分男女、宗教、種族、階級、黨派,在法律上一律平等(合國家政策者,在符比例原則的前提下,可享有合理區別對待)
我們舉個合國家政策的小案件:婚姻制度
釋字647在談遺產及贈與稅法
為了鼓勵婚姻制度所以配偶享伴侶無法有的「互贈財產免贈與稅」
同婚如果過了就也是在鼓勵「一對一」的情感價值
沒有在多對多的好嗎?
(雖然很多人結婚還是外遇啦
其五:《婚姻非人權》
嗯憲法第二章「人民之權利義務」沒提到婚姻
但也沒提到你有呼吸、吃飯的權利(X
剛剛第四點已經提到它是授權給民法去規範
很堅持法律不該干涉人民的感情(婚姻)
其實也可以提釋憲啦?
只是大法官們應該沒那麼多人走在時尚尖端
實現婚姻毀廢派的理念(´・ω・`)
(三分之二出席、其中的再三分之二同意解釋該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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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兩點是法理情的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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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六:《生育問題》
一個Gay或Les
如果只把異性的另一半當成生產工具
完全沒有愛
這對那另一半來說很不公平
倘若雙方不愛、各取所需就算了
但要是蹉跎一生才知道自己只是擋箭牌
有多少人能接受?
(喔我可能揍他、他情人、逼他跟我結婚的他爸媽
我們會覺得談戀愛只為洩慾、只為錢財
就是噁渣男、臭渣女
那結婚只為小孩跟名譽就沒關係嗎?
不好吧?
同性戀沒法常相廝守很痛苦
但守候一輩子的異性戀更痛苦吧?
誰還她/他們應得的愛和消逝的青春?
要求同性戀為了國家去找異性戀交配
滿足的是不相干的人
被摧毀的是好多人的真實人生欸?
每次看到有故事講說相守多少年
另一半坦承是同性戀而離開
異性戀的那方含淚祝福
我都很不捨
雖然我是同性戀
但我永遠不會祝福離開的那個人
先用自私的手段去欺瞞
最後再狠狠捅愛你的人一刀
有夠不厚道
你很痛很有壓力不是去幹爆那些雞巴人
而是轉身逃避順便折磨愛你的人
那就是轉移暴力欺負更弱者而已啊
這事件的加害者包含劈腿人、小三/小王、歧視的社會風氣
不讓相愛的人在一起只會害到無辜的精子、卵子提供者
其七:《社會適應障礙》
這是我剛剛跟別人談的
大學在課堂被教授指名當反方辯論
一小時的準備時間
我方看了宗教界、學術界、公聽辯論的資料
然後無助⋯⋯
人不照天理、天不照甲子
同婚過了絕子絕孫淹大水天災
我有在懷疑我是不是哪裡得罪過教授
為何要為難我
最後我們三人靠著眼神默契
以《社會適應不良》作為主述
引著正方去討論教育、政策(法律條文更動及宣導)等層面需進行大工程的調整
必得消耗大量時間、金錢
應先著手規劃改善
在五年內逐步開放至最後的婚姻制度通過
還好正方比較菜
只跟我們打憲法優位及人權平等
我都不好意思表示如果是我聽到《社會適應不良》
會秒打:
媒體科技約五年進行大躍進
政府是否該考量民眾未有接觸過而拖延研究進度?
戒嚴時期至今也不滿40年
言論自由亦為新興產物
倘若為了假設性的適應障礙而放棄嘗試完善制度
那人類文明從來不會有進步的可能
新的事物與制度在對社會友善的情況下
是值得去迅速建立發展的
修法非獨自更動單個議題
本就需將經濟、教育、政治、文化間跨領域之範疇共同調整
故我方認為反方無實質理由可支持修法上的時間延遲
如果當時真有人這樣回我
我就慘了呵呵
整場辯論報廢Q 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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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兩點是法理情的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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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的話我更不予置評
我是叛基督教者
因為我讀完了聖經
一部分是因為看到了第一條寫的那樣
另一部份我知道我是叛教
不是叛愛
多數宗教不管再怎麼矛盾詭異不合時宜
但中心思想多為:大愛
教徒做了嗎?
有些人如此
但有更多人只想以神之名塑造威權主導社會制度
所以在我還小還沒思考到性向前
我就提前逃了
如果仍在教內
我希望教徒們繼續保持心裡的愛
不要為了教義摒棄理智
聖經提到了男性「強暴」男性所以天降災難
另一個故事是男性「強暴」女性也降災囉
請搞清楚強暴就是罪
完全不分性別
很多人還是覺得「非我族類、其心必異」
這類人不管是工作、人種、性向、性別
任何能做歸類的性質都會成為歧視別人的依據
只為了塑造自己是特別、高等的形象
No good
我不知道我終其一生會不會有得以陪至白首的伴侶
但我是絕對不會去害人的
頂多魯氣沖天老了養隻貓呵呵
希望這個世界上
同性戀、異性戀、雙性戀伴侶都能得到應有的權利
不要再有歷史共業去生成殘忍的悲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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